关于开展2011年度本市副食品价格补贴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粮市〔2011〕98 号 发布日期: 2011-10-30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局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AF2304000-2011-015 信息类别: 副补帮困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沪粮市〔2011〕98号


各区、县粮食局(署):
  为加强和规范副食品价格补贴(以下简称副补)发放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为2012年副补换卡工作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2011年度副补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2011年度副补资金、副补管理费拨付、使用情况;2011年第一至三季度超期补发、档案归档情况;上海市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副补数据库信息采录完整性、更新及时性等(详见附件1)。
  检查对象:各区、县粮食局(署)副补管理部门和副补发放所(组)。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止。本市各区、县粮食管理部门和副补发放所(组)按照检查要求全面进行自查,并填写《2011年副补检查情况表》(详见附件2),自查率须达到100%。自查结束后,各区、县粮食局(署)于12月5日前将本区自查小结和《2011年副补检查情况表》一并报市粮食局市场处。
  (二)第二阶段抽查:12月1日~15日市粮食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对部分区县、副补发放所(组)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各区、县粮食局(署)要高度重视本次副补检查工作,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本市副补发放有关政策规定,对副补发放基层单位的副补发放、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电子数据等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副补政策的严肃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日常管理的规范性、数据保存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1、《2011年本市“副补”检查项目和内容》;
     2、《2011年本市副补检查情况表》。

附件1


2011年本市副补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资金
  检查副补资金及副补管理费的使用情况,梳理年度内相关资金报表,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前后平衡,现金存放安全。重点梳理上年度资金结余、本年度资金出入及结余情况作为年终决算参考。
  二、政策
  检查副补发放政策执行情况及业务操作规范性,重点检查对各类发放对象是否按照政策办理,有无特例办理。
  三、档案
  参照《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加强本市副食品价格补贴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沪粮市[2009]43号)检查副补业务资料、原始凭证的归档情况,确保信息完整,资料齐全,归档有序。
  四、信息
  检查上海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副补数据库信息采录完整性和录入更新及时性。信息采录完整性包括在册信息是否全部录入;所录入的信息内容是否填报完整。信息更新及时性指管理部门对业务办理信息的录入更新频率。



附件2


2011年本市副补检查情况表


  检查单位(章): 检查时间:
  资 金 政 策 档 案 信 息


  副补资金 1.上年度副补资金帐户余额 元;
       2.本年度副补资金帐户实际收入 元,实际发出 元;
       3.上年度副补资金利息结转 元;
       4.发放组(所)存放现金量通常在 万元。 1.有无特例发放:□有,□无;
       特例发放原因有






  2.有无其他业务变通操作办法:□有,□无;
  业务变通操作办法有:






  1.归档 卷;
  2.归档内容包括:
  报表类:




  凭证类:






  工作材料及其他:


  1. 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副补数据库信息采录完整性:
  在册居民人数 ,录入信息条数 ;
  录入居民信息有身份证的共 条,占在册人数 %;
  录入居民信息有编号的共 条,占在册人数 %;
  2. 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副补数据库信息更新及时性:
  □业务受理同时录入更新;
  □业务受理后当天录入更新;
  □业务受理后一周内录入更新;
  □业务受理后一月内录入更新。


  副补管理费 1.收到上级下拨管理费共 万元;
  2.主要用于






  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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