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 号 发布日期: 2023-01-06 发布机构: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政务公开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不断强监管、优服务、保安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促进提升政府部门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通过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文类信息26条,包括业务类信息12条,占46.2%;其他类信息11条,占42.3%;政策法规类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占7.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3.8%。根据要求,及时准确发布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以及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等财政信息。

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不断强化工作质量。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予以公开并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等开展多元化解读。强化政民互动,组织两场“走进上海好粮油”政府开放日活动,让市民走进生产一线,真实了解“上海好粮油”产品进入市民餐桌的生产、收购、储存、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的全过程,安排专家讲座普及粮油常识,并发出爱粮节粮倡议,号召大家珍惜粮食,拒绝浪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件,占100%。

 加强审核把关,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认真处理依申请公开件。修订完成2022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指导意见,加快本市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时公开粮食绿色仓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提高科学储粮水平和品质保障能力;及时公开本市粮食收购政策文件,定期发布上海粮油市场流通信息监测周报,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及时公开“上海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增加优质粮油供应,更好地满足市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及时公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汛防台工作的文件,促进守牢安全底线,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数据等;通过网站、新媒体、广播电台等多种载体,多角度展示本市组织开展的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增强社会公众的粮食安全、科学消费和爱粮节粮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国办、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调整我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功能,由文件起草处室负责对政策发布相关留言进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等。做好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加大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运用,推送重要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等,方便社会公众知晓。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促进提升全系统人员业务能力,参加范围为局机关、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们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针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不断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完善平台建设,开放我局网站政策发布页面网民留言功能,方便市民对相关政策文件留言咨询,并提供政策文件PDF版本,方便市民下载使用。加大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运用,推送重要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结合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局领导参加直播访谈、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走进“上海好粮油”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契机,不断创新政民互动形式,扩大公众参与,传播正能量,回应社会关切,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推进落实决策公开,深化公众参与,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局长办公会议2次,促进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