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71号)文件精神和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组织考察等程序,并经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海市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共1个)
上海浦江仓储有限公司粮油保管班
二、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个人(共2人)
苑学武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时龙 上海海丰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时间内向上海市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21-62874530*2512
通信地址: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2号楼5楼
邮政编码:200041
上海市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代章)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