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 号 发布日期: 2022-01-18 发布机构: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聚焦粮食和物资储备职能,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不断提升政府部门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通过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文类信息27条,包括业务类信息17条,占63%;其他类信息8条,占29.6%;政策法规类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占3.7%;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3.7%;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0%。根据要求,及时准确发布局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以及2021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等财政信息。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市“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等进行图文解读,并及时公开发布。组织开展“走进救灾物资储备库”政府开放活动,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及时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坚持正向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宣传解读粮食安全形势和爱粮节粮工作,倡导大家关注粮食安全,节约粮食反对浪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件,占100%;不予公开0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0件。

 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件,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粮食购销信息公开,促进本市粮食市场供应稳定丰富;及时公开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汛防台管理工作文件,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做好粮食安全宣传信息公开,多角度展示本市组织开展的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公众的粮食安全、科学消费和爱粮节粮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加强公开专栏内容维护。加强我局政务新媒体运营,加大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对政策解读材料等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上线“上海粮食历史上的今天”。强化工作平台日常使用,认真做好依申请办理、公文备案等模块的数据录入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

面向局机关、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有关人员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深入解读《条例》和《规定》,提升系统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们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针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结合《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今年重点工作,确定发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有关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我局决策会议2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图文并茂地对重要政策、规划进行多元化解读,不断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组织“食在幸福”活动,打造公益关爱环卫工人,传递正能量;在“上海发布”、热门地铁站、商场酒店、餐厅等平台发布爱粮节粮宣传海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与“行·味”城市生活榜参选酒店合作,打造“光盘行动挑战赛”;通过上海新闻广播、上海交通广播发布爱粮节粮宣传音频,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科普问答H5挑战活动,传播粮食安全和爱粮节粮理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处理费等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