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 号 发布日期: 2011-02-09 发布机构: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上海市粮食局
 2011年2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粮食局编制。全文包括贯彻《条例》、《规定》等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基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情况,2011年工作设想,并附相关表格。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shgrain.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粮食局办公室,电话021-62588435

 
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并向社会公布《2010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为支撑,以全面夯实公开基础为保障,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行使,提高行政办事的效率,有序扩大公众的知情权。

二、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以副局长姚海为组长、办公室主任吴国梁为副组长及其他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人为组员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以办公室主任吴国梁为组长、信息中心主任金巍巍为副组长和各处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

三、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把“上海粮食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发布的审查与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相结合,各处室经领导审核批准予以主动公开(或部分主动公开)的文件,方可在网站发布。即:文件起草人随文填写《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初步提出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部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含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核)——办公室有关人员核稿——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签发——办公室有关人员在“上海粮食网”上发布。二是加强落实考核监督制度。局机关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由局人事和监察部门负责进行年度考核,同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箱,还在网上开设公众评议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形成了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网络。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一是为有效提供便民服务,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保证本局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并且全部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三是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进行公文备案,每月按时报送《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五是认真完成市档案馆对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接收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4.5%。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占0%;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占0%;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13.1%;业务类信息11条,占47.8%;其他类信息9条,占39.1%。

(二)主动公开渠道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0年,本局把“上海粮食网”继续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另外,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设置了专门的公共查阅室,配备了联网计算机,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同时,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市档案馆等报送相关纸质和电子文本。

六、关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0件,其余0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本局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本局制定的《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二是进一步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更新维护、保障措施等;三是完善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机制,在“上海粮食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增加了局有关重大决定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后公众直接发表意见、建议的功能;四是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机制,明确了局机关从发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步骤,加强审核,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决不随意公开。

八、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推行本市粮食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本市粮食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积极推行本市粮食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二)加强本市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本市粮食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为完善粮食政策提供依据。加大粮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本市粮食政策评估报告公开机制。

(三)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上海粮食网”功能,突出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整合网站的各种公开栏目,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界面友好、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进一步健全网上政府信箱、网上调查、在线访谈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双向互动。在保护来信人隐私的基础上,将来信的收件反馈、处理状态、结果告知等及时在网上公布。

九、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完善网上办事,将粮食收购许可证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初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并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入口,实现办事指南、在线受理、状态查询、审批结果及时反馈,提高了粮食行政工作效率,增加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度;并开展粮食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的满意程度的调查,实现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二是在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军供粮检查和粮食经营台账检查时,严格执行“执法三告知”制度。

十、2011年工作设想

2010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方面还有待推进。2011年,本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有序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总体要求,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为重点,根据“依法、完整、真实、逐步细化”的原则,有序推进预算公开。二是有序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区别对待原则,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一、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3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4.5%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200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行政诉讼数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申诉举报数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