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沪粮物〔2022〕44 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17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载体类型: | 电子 |
索 取 号 : | AF2303000-2022-107 | 信息类别: | 收购储备 | 公开类型: | 关 键 字 :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振中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疫情清零后总结和加强上海传染疾病防控基础工作和应对能力的建议》已收悉,就有关防疫物资保障方面的建议,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市级储备方面,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按保障社会面和医疗卫生领域防控不同需求,建立公共卫生常规防护应急物资和专业医用应急物资两张市级储备清单。常规防护应急物资储备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落实,专业医用应急物资储备由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落实。其中用于社会面保障的常规防护物资,建立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11种物资储备,委托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承储,以企业动态储备方式落实,并建立物资应急联系通讯录,分类分级管理。区级储备方面,推进各区根据实际储存一定量的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消杀用品等物资,保障辖区基层应急防疫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有关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并总结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经验,结合上海实际,夯实公共卫生常规防护应急物资储备,助力韧性城市建设。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时参考。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赵悠 联系电话:62874530
单位地址:南苏州路1455号 邮编:200041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