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粮办〔2021〕88 号 发布日期: 2021-09-18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AF2307000-2021-020 信息类别: 节粮宣传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各高等学校,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委、教育局、科委、妇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1〕167号)有关要求,制定《上海市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上海市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上海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

上海市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主题是“行动造就未来。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全球范围内仍有30亿人不能保障健康膳食,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种粮农民粮食滞销,城市居民贫困激增,亿万民众需要紧急粮食援助。为此,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呼吁,政府、国际组织、高校等社会各界需凝聚共识,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改变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方式;消费者要积极改变膳食结构,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减缓气候变化,为共同推动农业粮食体系转型作出应有贡献。

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发展粮食产业 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要持续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突出抓好“三链协同”和“五优联动”,深入开展“六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推动形成粮食兴、产业旺、经济强的良性循环,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二、活动组织

市粮食物资储备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区粮食物资储备局会同区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和妇联等部门制定本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粮节粮系列宣传活动,包括主题作品征集、光盘行动、浪费现象随手拍、粮食安全微课堂、反食品浪费学习实践等,宣传推广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的有效做法,普及爱粮节粮、营养健康知识,积极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社会氛围。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有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职业培训、主题展览、优质粮油产品推介、体验劳动等特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传播力。

三、活动内容

(一)本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评选活动

为持续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夯实平台载体,今年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确定发布第三批上海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接受市有关部门委托履行职责,开展本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评选上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评选工作,9月15日(星期三)前将名单及材料上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将择优向国家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全国基地备选单位。评选结果将在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lswzj.sh.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确定单位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评选标准:

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的基本场所、设施设备、专兼职人员队伍。

3.重视宣传教育基地的高质量发展,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将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计划,有分管领导负责,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

4.按照国家和本市粮食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承接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有关社会实践、合作交流、主题宣讲等工作任务。

5.积极参加每年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粮食科技活动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教活动。

6.每年向社会开放日不少于30天,有条件的基地可常年开放。

7.确保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

8.按照要求每年年底向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积极探索拓展基地类型,大力推动基地发展多样化、特色化。对于符合1.3.4.5.6.8.上述项条件,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效果良好的网络平台等单位主体,也可申报本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本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撤销其称号:

1.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基地称号的。

2.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相关活动的,不按时提交年度总结材料的。

3.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4.其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粮安记者万里行”主题采访活动

活动周期间,市粮食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组织媒体记者、机关干部、农业科技专家等,开展主题调研采访,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报道本市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粮食稳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工作举措、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

(三)爱粮节粮系列宣传活动

1.6月23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主要领导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网友交流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并倡导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营造爱粮节粮的社会风尚。

2.6月23日,市教委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等十部门联合发文,在今年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其中包括“守护粮心 不遗余粒”第三届学生校园美食节等爱粮节粮宣传活动。

3.6月29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携手上海交通广播“食在有味道”、上海晶粮实业、嘉吉公司等开展“食在幸福”活动,为环卫工人送上关爱,并号召大家爱粮节粮,坚持光盘行动,认真执行垃圾分类,从源头减轻环卫工人工作压力,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4.7月12日,联合“行•味城市生活榜”颁奖典礼,举行2021年上海市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发起爱粮节粮倡议,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粮食安全、自觉爱粮节粮的浓厚氛围。

5.9月下旬,与“行·味”城市生活榜参选酒店合作,打造“光盘行动挑战赛”。

6.10月16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分管领导在上海交通广播“食在有味道”节目进行直播访谈,与听众交流本市粮食流通工作、粮食产业发展等情况,并大力倡导爱粮节粮、共同维护粮食安全的良好社会风尚。

7.在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倡导爱粮节粮、健康消费的社会风尚;通过广播电台发布宣传音频;通过地铁站点灯箱发布公益宣传海报;邀请商场酒店响应爱粮节粮号召,利用户外大屏播放公益宣传海报;邀请新闻媒体发布宣传报道等。

8.拟于10月下旬,联合“行•味餐厅评选”颁奖典礼,开展爱粮节粮宣传,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宣传报道等等。

9.在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开设游标和专栏,专题宣传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10.组织开展爱粮节粮主题参观活动,促进公众自觉增强爱粮节粮理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与宣传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衔接,争取指导支持。与主要媒体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请于9月15日(星期三)前将活动方案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并于10月22日(星期五)前将总结报告(含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和视频材料等)报市粮食物资储备局。

(二)严守规定,确保安全。要严格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安全有序推进各项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活动,切实提升活动效果。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联系人: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王静

电话:62878501(直线),18930598531(手机)

传真:62878005;邮箱:wangj@lsj.shanghai.gov.cn






附件2

上海市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

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联系人:

座  机:

手  机: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通讯地址:

单位面积:                  

拟用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场地面积:          

拟开放天数      (天/年)

预计年受众人次:

申报单位简要情况:(不超过300字)

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不超过300字)

此前开展粮食安全主题教育有关情况:(不超过500字;有照片、视频等材料的,可发送至xwb@lswz.gov.cn)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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