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10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编号: 沪粮规建〔2022〕71 号 发布日期: 2022-08-10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AF2900000-2022-177 信息类别: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朱甫娟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补足储备仓容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经会同市国资委、市规划资源局、嘉定区政府、奉贤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崇明区政府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粮食储备仓储设施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石,我局始终高度重视粮食仓储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自1月份以来,针对提案中指出的本市粮食储备仓储设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结合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整改要求,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增强粮食安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企业调研,仔细分析问题根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政府,反复讨论解决方案,督促承储企业加快推进补足储备仓容建设工作。

一、制定方案分步实施,启动行业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国家对储备粮管理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要求,我局督促指导新成立的上海光明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梳理排摸现有储备仓容,统筹功能和布局、市内和市外、当下和长远,制定完善补足市级粮食储备仓容建设方案,计划用3-5年时间通过建设改造新增70万吨以上仓容,形成布局科学、仓容充足、设施先进的高标准粮库。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原则,首先通过现有粮库挖潜,启动嘉定粮库改建、金山吕巷粮库扩建、沪丰粮库扩建工作,同时妥善解决上粮六库迁建问题,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选址方案,积极协调市区相关部门,按照《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要求,计划年内启动行业专项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主动对接规资部门,尽快推进项目落地见效。

二、积极协调争取政策,明确粮库项目公益性质

1998年以前本市粮库均归政府所有,土地均为划拨用地,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受粮食承储企业性质和粮食业务性质变化影响,粮库项目土地性质和拿地方式各项目多有不同。粮库并未明确列入《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虽有郊区探索将粮库作为基础设施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但对粮库项目的公益性质仍然有争议。近年来,随着粮食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规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粮库项目的规划调整支持和用地保障。市规划资源局明确表示对粮食储备仓库这类市级重大项目,可以按照专题会议要求直接开展规划编制,公示结束后即可上报审批,同时粮食储备仓库作为非营利为目的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在实践中,闵行、青浦、宝山、浦东等区粮库建设项目均以划拨方式供地,符合粮库公益性质,也有利于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

三、考核指挥压实责任,市区共同推进粮库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本市市情,科学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和分值,压实各区政府及储备粮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对支持市级粮食储备库、应急保障设施建设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光明食品集团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对下属承担储备任务的重点企业开展考核,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嘉定、奉贤、松江区政府大力支持粮食储备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区财政对区级粮食储备中心库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嘉定区政府配合市重大办做好对辖区内市级粮食储备仓储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土地征收等方面工作,崇明区政府全力协调解决上海(崇明)粮食应急保障基地项目在前期立项、审批和规划中碰到的各类问题。

再次感谢您们的宝贵建议,希望得到您们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本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确保本市粮食安全。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8月8日    

 

联 系 人:王 菁             联系电话:6287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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