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5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强化依法治粮治储,提升行业发展能级,构建现代化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体系。

  一、法治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内部制度建设

   1. 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理念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学习。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讲座及年度法治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领域监督执纪,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

   3. 建立健全局内部管理制度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和物资储备保障,同时进一步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出台党组会议工作规范、信息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处室和人员考核、财务管理等文件,提升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二)开展立法修规,夯实依法治粮治储

   1. 推进地方政府规章立法工作

   推进2020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中预备项目《上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调研项目《上海市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草案起草和调研报告修改完善等工作,积极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制建设。

   2. 制定本市贯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进本市实施意见出台,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目前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已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

   3. 开展“十四五”专题研究和规划编制

   坚持规划引领,全面总结和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科学确定目标任务,稳步有序推进“十四五”时期提升上海粮食和物资储备能力专题研究,将于年底前形成《“十四五”时期提升上海粮食和物资储备能力专题研究(衔接稿)》。

   4.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修订《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加强本市粮食市场宏观调控,保证市场供应、价格稳定。严格把关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

  (三)推进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加强监管

   1. 做好“证照分离”粮食行政审批改革全覆盖试点

   根据国家及本市关于“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有序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并总结经验,结合上海粮食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等事项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举措,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 完善大清查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从严从细从实,全面开展政策性粮食大清查“回头看”及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补齐政策性粮食管理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不断强化政策性粮食内部管控。组织开展本市政策性粮食管理典型问题排查和风险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典型问题查处和风险隐患整治,净化行业风气,堵塞管理漏洞,健全长效机制。

   3. 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围绕考核重点,督促各区和良友集团落实整改,夯实区域粮食安全保障基础。修订《上海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正式印发执行。认真制定本市2020年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有序推进考核工作。

   4. 加强监督检查严守安全底线

   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重点领域粮食安全监管,加强对市级储备小麦、异地储备粮、动态储备粮食和军供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推进双随机抽查平台应用,认真开展流通领域各专项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最新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切实守住守牢安全底线。

   5.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物资保障体系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由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领域建设公共卫生应急储备“一个中心”,形成常规防护物资和专业医用物资“两张清单”,建立物资储备“四级响应”机制,发挥市区、政企、社会“多元合力”。

   6. 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作用

   进一步规范局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管理,完成政府法律顾问续聘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完善值班制度。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粮食和物资储备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核、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

  (四)强化普法教育,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1. 加强法治宣传和专业培训

   组织粮食质量、军粮供应、安全生产、物资仓储等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积极参与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等部门的法治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粮食安全人人有责意识和爱粮节粮的良好社会风尚。

   2. 建设高素质干部和人才队伍

   贯彻落实“人才兴粮兴储”工作要求,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强行业人才建设。梳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注重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培养。持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干部交流培养力度,优化干部监督激励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二、明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上海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法治重点工作,推动上海粮食和物资储备更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两办意见”,改革完善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1. 制订出台改革工作配套政策。严格按照要求,明确改革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进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完善,研究制订储备粮承储企业选定办法、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市级储备粮异地储备实施细则等。

   2. 推动各项改革工作扎实有序。协调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储备运营与商业经营分离要求,推进“人、物、财、账、设施”分开。优化政府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推进社会责任储备落实和制度完善,研究建立本市地方储备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市级储备粮“藏粮于企”管理实施细则》,继续做好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日常监管。

  (二)深入推进立法修规,不断完善依法依规管粮管储体系

   1. 推进本市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立法工作。加强与市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推进本市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立法成为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正式项目,推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继续作为立法调研项目,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立法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市级方面沟通层级,促进立法共识,加快立法进度。

   2. 推进“十四五”专项规划发布和实施。高质量修改编制《“十四五”时期提升上海粮食和物资储备能力专题研究》,并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发布实施。围绕规划目标,统筹谋划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优质粮食工程”、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等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储备,推进项目落地。

   3. 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继续做好“证照分离”粮食行政审批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实施办法的出台。

  (三)不断强化执法稽查,守牢安全保障底线

   1. 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业务管理机构事前事中监管和执法督查机构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督察联动响应和协助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标准互通、结果依法互认。

   2. 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根据修订后的本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全力督促抓好问题整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提高本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3. 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继续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开展粮食收购市场、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流通统计等监督检查,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存储安全和生产安全检查。巩固深化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成果,组织开展地方动态储备和异地储备专项检查,适时开展政府储备物资监督检查。

   4. 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提升执法督查的规范性、公平性、公正性。加强粮食储备与执法稽查的信息交互,构建“市级储备粮信息追溯体系”,实现储存环节全程可追溯。

  (四)加强党的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安全保障根基

   1.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依法治粮治储,将党的领导贯彻始终,不断强化法治思维,逐步健全我局依法治粮治储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制度化、法治化。

   2. 推动行业人才工作上新台阶。深化年轻干部法治素养培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人才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兴粮兴储”工作要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增强依法治粮治储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