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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5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沪府办〔2020〕29号)

   2.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