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全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正确适用,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起草了《上海市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5年9月25日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相关反馈可以书面形式直接寄送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2号楼五楼,执法稽查处收,邮编200041),也可以电子邮件(shgrain@163.com)方式送达。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上海市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