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粮发〔2021〕121号)有关精神,为开展好粮食科技成果展区筹备工作,充分展现近年来上海市粮食科技创新工作成效,现面向全市开展粮食科技成果展区参展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对象:粮食领域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粮食生产、流通及食品加工,以及信息化建设的企业。
(二)行业领域:粮食生产、购销仓储、粮油加工、物流运输、质量检测监测等,以及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领域。
二、申报内容
展览内容围绕引领粮食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创新内容,重点反映近些年在粮食收购、储藏、质检、物流、加工等环节技术成果;粮食企业运用最新技术改造和提升工作效率的成果;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最新科技成果;最新科技成果在粮食产业运用的成功案例等。
三、展示方式
为达到好的展示效果,展览均以特装形式进行展示。展示瞄准“新科技”的总体定位,通过结合实物、展板图片、多媒体视频等,展示主导产业发展背后的“新科技”、先进模式、创新团队和创新生态,突出政策引导与市场推广相结合、技术成果与用户需求相结合、技术展示与现场交易相结合、直播推荐与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展览方式。
四、有关要求
(一)除了重点展示最新科技成果外,可相应延伸企业信息及产品、技术等相关亮点工作。所有参展内容须不涉密。
(二)由于展区面积有限,我们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研究确定参展内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各方面对接工作。
(三)请于7月23日前将盖章后的《粮食科技成果展区参展单位申报表》(附件)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报送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产业处。
(四)根据主办方要求展览不收取展位费用,展览展示的设计、制作、布展、撤展等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五)其他要求请按照《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粮发〔2021〕121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董
联系电话:18930598726
传 真:62875594
电子邮箱:437573243@qq.com
联系地址: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2号楼5楼
附件:粮食科技成果展区参展单位申报表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粮食科技成果展区参展单位申报表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手机 | ||||
联系人 | 手机 | ||||
邮 箱 | 办公电话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
参展单位及 成果简介 | (是否有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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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内容 | (技术成果、应用成果、推广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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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方案 | (如有参展实物、模型等,请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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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区需求 |
主展台(特装)100㎡以上/个 其他: | ||||
是否在展会上 签约意向 | (若有,请提供双方情况,展会提供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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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直播宣传 | (多家热门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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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7月23日前,将填写盖章的扫描文件与Word文档一并上传至4375732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