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 号 发布日期: 2026-01-27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持续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我局中心工作,助推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通过本局官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文类信息23条,包括业务类信息10条,占43.5%;其他类信息10条,占43.5%;规范性文件信息3条,占13%。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绩效等财政信息,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

  扩大辐射力,全面加强主动公开。一是根据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发布《2025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二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三是在官网“粮油市场”栏目,发布“上海粮油市场流通信息监测周报”51份,确保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本市粮油市场最新信息;四是在官网“行业动态”栏目,发布粮储领域相关信息718条,与社会关切同频共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加强执行力,不断完善办理流程。一是优化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要求,认真对待每一个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准确;二是坚持服务理念,主动与申请人做好答复前沟通工作,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发挥公信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及时发布粮食流通行政执法、防汛防台管理、粮食收购、产销合作、爱粮节粮宣传、科普宣传等领域信息,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集中力,科学设置官网栏目。一是设置“2025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政府开放月”专栏,提高政务信息查询便捷度。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工作,以超链接形式动态展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展情况,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巩固支撑力,持续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粮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人员参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其中2个文件为2026年3月生效)

3

(其中2个文件为到期自然失效)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还不够强,粮储领域的政策内容因其严谨规范,容易显得“枯燥”,与群众的日常话语体系存在“隔膜”;二是政策传播的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扩大,传播理念有待更新,对新兴传播阵地的利用还不够充分。

  (二)改进措施

  2026年,我局将持续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粮储领域实际情况,全面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政策解读话语,多用群众听得懂的“白话”“网话”,降低群众理解门槛,完成从“文件语言”到“群众语言”的有效转化;二是在巩固传统传播渠道作用的同时,大力拓展新媒体渠道,并充分发挥政府开放活动作用,让社会公众切实感受粮储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8-10月,我局与市有关部门联合主办“沪上粮安 共筑未来”——2025年上海市粮食安全宣传系列政府开放活动,以“三进”形式(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圈),深入开展爱粮节粮、粮食普法、健康膳食、优质粮油水果、政务服务平台等宣传,与市民、企业一道,共同开启筑牢粮食安全防线、深化粮安普法宣传新篇章。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