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 号 发布日期: 2012-02-01 发布机构: 载体类型: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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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局

2012年2月2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粮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shgrain.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粮食局办公室,电话021-62878501。

 

 

 

 

 

 

 

专有名词解释

  1.粮食: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及其成品粮。

  2.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3.粮食收购:为了销售、加工或者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直接向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4.粮食加工:通过处理将原粮转化为半成品粮、成品粮、或者将半成品粮转化为成品粮的经营活动。

  5.副补:即副食品价格补贴。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截至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1、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及其他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人为组员的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是建立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信息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和各处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三是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和职能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按照《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确定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并根据业务工作实际,明确了各职能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和工作责任。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并向社会公布《2011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3、完善信息发布协调和保密审查机制。把“上海粮食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发布的审查与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相结合,重新设计局发文稿纸版式,直接在新的发文稿纸上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和密级项目,改变以前由文件起草人随文填写《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的方式,实行拟稿、审稿、核稿、签发“一条龙”审核把关,局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在网站发布。即:起草人提出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本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含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核)——办公室有关人员核稿——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签发——办公室有关人员在“上海粮食网”上发布。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与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明确我局机关监察室为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监督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本局各处室公开信息的维护情况、受理情况进行督察,受理公众举报。设置监督电话(021-62875090)和举报箱,还在网上开设公众评议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形成了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网络。

  (二)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一是为有效提供便民服务,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保证本局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并且全部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三是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进行公文备案,每月按时报送《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五是在上海粮食网上更新了《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的地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地点、联系方式等,方便市民查阅、索取公开信息;六是认真完成市档案馆对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接收工作。

  (三)适应形势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落实预算和规划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积极做好日常业务和其他类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适应新的形势,深化和推进资金、项目、政策等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上海粮食流通发展“十二五”规划。

  2、推行本市粮食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本市粮食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积极推行本市粮食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3、加强本市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本市粮食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为完善粮食政策提供依据。加大粮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本市粮食政策评估报告公开机制。

  (四)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按照上海成为“全国行政效能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的要求,一是完善网上办事,继续推行粮食收购许可证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初审)事项网上一站式服务,实现办事指南、在线受理、状态查询、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二是组织编写粮食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确立了和市工商局开展并联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网上预审当场受理事项和我局可提供的行政审批共享信息目录等,推进我局粮食审批事项规范化管理。三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法制办的要求,对2004年5月1日之后至2010年6月之前我局制定或起草实施的粮食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将《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等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三件报告备案,并将继续有效的粮食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在上海粮食网。四是修改完善了《上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规范粮食执法程序,并开展我局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的自查工作;在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军供粮检查和粮食经营台账检查时,严格执行“执法三告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69.6%。主动公开范围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和其他,其中业务包含收购储备、副补帮困、监督检查和市场监管等。

  本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网站为社会服务作用。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上海粮食网”建设和使用,充分发挥“上海粮食网”在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加强对外宣传和网上舆情引导,方便公众参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为粮食行业和社会公众服务的信息平台。一是加强网站制度建设,把好审核关,搞好“上海粮食网”政府信息公开、粮食要闻、粮油市场等栏目信息发布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粮食政务信息、上海粮食批发市场每日价格行情和长三角、国内国际粮油市场信息服务。二是各区县粮食局(署)认真积极做好上海粮食网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最新的粮食政策法规、规章、可公开的市粮食局局发规范性文件、地方储备粮公开竞卖信息、“副补”和“帮困粮油供应”政策等信息。四是搞好便民服务。采用便民问答方式,提供“副补”、帮困粮油供应政策解读;设置“市区县粮食局”“应急零售点”“副补发放点”“帮困粮油供应点”等电子地图,方便市民查询,“便民电子地图”等栏目被列入上海政府网站建设优秀案例;五是搞好网上“领导信箱”、信访工作,及时受理并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根据申请信息的属性特点,报请市有关部门审示后,予以答复,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宣传引导。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本局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其中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等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213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公开信息、业务、其他、规划计划、依申请公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载体功能和内容保障工作质量。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粮食要闻、法律法规、网上办事、便民服务、互动平台六大版块,完善上海粮食网建设;加强对区县粮食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充分依托市、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信息资源,共建专栏、专题,夯实上海粮食网内容保障;协同市商务委办好粮食政务微博,发挥信息服务载体功能;完善和严格实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制度和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有序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总体要求,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为重点,及时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有序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区别对待原则,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

  无。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

受理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1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1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984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72139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