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号: 〔〕 号 发布日期: 2006-01-09 发布机构: 载体类型: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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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局
2006年1月10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粮食局编制的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局政府网站www.shgrai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粮食局办公室,电话021-62877426。
 
  专有名词解释
  1.粮食: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及其成品粮。
  2.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3.粮食收购:为了销售、加工或者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直接向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4.粮食加工:通过处理将原粮转化为半成品粮、成品粮、或者将半成品粮转化为成品粮的经营活动。
  5.副补和帮困:即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帮困粮油供应。
 
一   概  述
  200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规定》和《200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年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规范、有序、有效进行,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机制。
  充实调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本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规定》,并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协调事项。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定》的实施工作,专门配备3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开辟了公共查阅点。各区、县粮食局参照市粮食局组织形式,调整充实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本系统《规定》的实施工作。
  本局印发了《2005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局机关各处室在上半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时,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结合各自工作特点认真布置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推进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相结合,从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监督保障等方面加以落实,形成推进工作机制。
  (二)制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的要求,本局制定出台了《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一是明确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二是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更新维护、保障措施等;三是建立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机制,局有关重大决定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每次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报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机制,要求局各处室在发文时即提出该文件是否公开的意见,局行政发文经办公室核校后,由分管局领导对文件是否公开进行审核,确保做到不发生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
  (三)不断拓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是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充实调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工作,第一时间在上海粮食网更新和发布市粮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最新的粮食政策法规信息、粮油收购资格审批公示信息、地方储备粮公开竞卖信息、“副补”和“帮困”政策信息等。如在网上发布了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具体操作流程,使粮食行政许可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及时公开本市地方储备粮玉米27000吨竞卖信息,方便了各地粮油经营者,有的经营者说:竞卖信息仅千字,公平交易意深长。又如将《上海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草案)》在网上公示,方便市民和粮食经营者对此提出意见建议,提高了公众对粮食行政管理工作的参与度。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1、围绕“依法管粮,放心消费”的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全市共悬挂标语、横幅60余幅,张贴宣传画1000余幅,向企业、个体共商户、居民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设置黑板报、宣传版200余块,有400余人次参加宣传培训和讲座,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2、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示精神,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第25个“世界粮食日”所在周(10月16日-22日),在全市范围分市、区(县)两个层面开展“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主题为“粮食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在主要粮食经营消费场所、社区、学校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共印发爱粮节粮宣传手册12000册,张贴节粮宣传画6000幅,悬挂宣传横幅200余幅,巡回展示宣传展板100多块。“世界粮食日”当日,现场有5万多人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工作。开通了网上受理,市民通过登陆上海粮食网就可以直接在线办理查询上海市粮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手续,局有关工作人员会及时进行处理和答复。同时还开通了专线电话人工受理,使政府信息查询反馈准确、及时。2005年受理20多起电话咨询。如查阅六七十年代进单位的调令证明等,有位六十年代从粮食仓库下放回乡的同志要求查阅其曾参加过1959年全国劳模群英会的资料,我们不仅为其查到并复印好资料,又将资料挂号邮寄到他家,当事者很感动。二是在上海粮食网上及时发布《2004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工作,向市信息委报送《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月报》。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手册》《“中国上海”政府网站便民服务手册》等资料发给局机关干部和19个区县粮食局,使广大干部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工作规范。对局有关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门培训,并通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试。四是认真完成市档案馆对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接收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由局人事和监察部门负责进行年度考核,同时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箱,还在网上开设公众评议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形成了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网络。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内容为2005年新增的国家粮食局以及上海市粮食局发布的有关粮食流通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类的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其内容为本局2005年新增的可以向全社会公开的文件,分为五个方面:(1)节粮宣传类,共1条,占14.29%,为本局在“世界粮食日”举行大型节粮宣传活动的通知;(2)储备粮销售类,共1条,占14.29%,为本市地方储备粮竞价销售公告;(3)收购储备类,共3条,占42.86%,包括本局夏粮收购和秋粮收购工作的有关通知以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的通知;(4)监督检查类,共1条,占14.29%,为本局转发的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5)统计制度类1条,占14.29%,为做好2005年粮食统计工作的通知。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0条,其中5条是副补和帮困类的,5条是粮油收购资格证办证类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帮困粮油供应是本局服务社会、服务市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弱势群体手中的一项重要业务;粮油收购资格证办理业务是本局目前唯一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践证明,公开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市民查询相关政策,受到市民好 评。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本局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了100%,并且全部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二是本局在局机关专门辟出一间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陈列了部分信息纸质文件,并且添置了可以登陆互联网的电脑终端,方便市民查阅相关信息;三是本局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的地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地点、联系方式,方便市民查阅、索取公开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通过本局网站www.shgrai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3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有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计划规划类信息,2条业务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件。
  “同意部分公开”0件;0件为“否决公开”。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有0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其它要说明的问题:无。
四  咨询情况
  本局200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25次,当面咨询接待2次,网上咨询3次。本局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645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政策法规、其他、机构设置。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本局计划规划类无可主动公开的信息。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局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六  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  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共有三名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局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财政拨款为0,实际支出为4,500元。
  (三)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
  本局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的方面:一是根据《规定》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需要细化和深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还要进一步梳理和界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还要更多样化一些;三政府信息考核和监督机制还要不断完善。                  
  2006年本局将按照《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步。
 
八  说明与附表
  (一)   其他说明:无
  (二)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25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25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25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25
 本年度申请总数  条  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3
             5.信函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条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条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条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条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条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条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条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条  0
         10).其它原因  条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1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6455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行政申诉数  件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递送费  元  0
          4.复制费(纸张)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6.复制费(软盘)  元  0
          7.其它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3
          2.兼职人员数  人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450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