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号: 〔〕 号 发布日期: 2005-01-03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上海市粮食局2005年1月4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粮食局编制的200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http://lswzj.sh.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粮食局办公室,电话:021-62877426

 
专有名词解释
1.粮食: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2.陈粮:一般是指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
3.陈化粮:储存品质明显下降,一般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稻谷、小麦或玉米,其判断依据为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等理化指标中有一项或几项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陈化标准。
4.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5.粮食收购:为了销售、加工或者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直接向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6.粮食加工:通过处理将原粮转化为半成品粮、成品粮、或者将半成品粮转化成成品粮的经营活动。
7.副补帮困:即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帮困粮油供应。
 
一、 概 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咨询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八、说明与附表  
 
一、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截至200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一年来,我局根据《规定》的精神和要求,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网络运用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

  1、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

  按照市政府部署,我局多次召开市局机关和区县粮食局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规定》,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上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贯彻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理念迈出的新步伐,是在政务公开实践基础上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府体制、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大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执政为民,方便人民群众,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工作渠道。

  2、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了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本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并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协调事项。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定》的实施工作。各区、县粮食局参照市粮食局组织形式,设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本系统《规定》的实施工作。我市粮食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3、认真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规定》的要求,一是下发了上海市粮食局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沪粮办〔2004〕24号),明确了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内容、时间安排。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五月一日以前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网”的要求,在短时间内对上海粮食网进行了修改,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同时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上海粮食网上向社会公示。三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讨论稿)》,经广泛讨论、修改后,形成了《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在上海粮食网发布。四是开设了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在市局机关腾出一间办公室,陈列了局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部分纸质文件,添置了可登陆国际互联网的电脑终端,专门供市民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接受市民查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五是加大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上海粮食网二期建设工程,对上海粮食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全面的改版,到目前为止,有条件在网上主动公开的信息已经全部在网上公开;编制了网上公开的信息的索取号;编制了直接链接到相关文件的电子目录;增设了支持多类别关键字搜索的高级搜索功能。六是按照《规定》的要求,在10月下旬将所有公开的信息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抄送市档案馆。七是按照监察委、市法制办《关于对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沪监〈2004〉26号)的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详细的自查。八是按照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0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沪信息委社[2004]365号)的要求编制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4、建立政府信息收集公开审核统计机制。

  我局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建立高效的信息收集机制,认真筛选我局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到网上发布。局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上海粮食网信息编辑工作的通知》(沪粮办[2004]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粮食网信息编辑工作的通知》(沪粮办[2004]60号文),要求各单位在编辑信息过程中,认真负责,编好每一条信息,做到与党和政府的宣传口径保持一致,保证不出政治差错和其它原则性差错。同时,严格区分公开与不公开内容,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把好信息来源关。先由信息提供部门对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最后经逐级审核后,在上海粮食网站发布。对于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做好统计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5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87%,内容为国务院、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可以向全社会公开的、尚未废止的有关粮食流通的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类的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60%,其内容为我局自1998年实行政企分开以来可以向全社会公开的,尚未废止的文件共30个,分为五个方面:

  (1)市场监管类,共12条,占40%,包括我局近年来对粮油批发市场的管理文件和粮油收购资格证办证、年检的具体办法;
  (2)陈化粮销售类,共4条,占13.33%,包括有关陈化粮拍卖销售的管理政策;
  (3)收购储备类,共5条,占16.67%,包括我局夏粮收购和秋粮收购工作的有关通知;
  (4)副补帮困类,共8条,占26.67%,包括我局发布的有关副食品价格补贴政策、帮困粮油供应政策的信息;
  (5)统计制度类1条,占3.33%,包括新颁布的有关实行新的粮食统计制度的业务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8条,都是副补帮困类的。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及供应帮困粮油是市委、市政府保障我市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两项重要举措,因此副食品价格补贴的补贴和帮困粮油的供应是我局服务社会、服务市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弱势群体手中的一项重要业务。实践证明,公开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市民查询相关政策,受到了市民的好评。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了100%,并且全部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二是我局在局机关专门辟出一间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陈列了部分信息的纸质文件,并且添置了可以登陆互联网的电脑终端,方便市民查阅相关信息;三是我局在上海粮食网上公开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的地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地点、联系方式,方便市民查阅、索取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4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有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计划规划类信息,0条业务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0件。

  “同意部分公开”0件;0件为“否决公开”。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有0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

  其它要说明的问题:无。
 
 
四、咨询情况
  本局200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本局200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59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业务、政策法规、其他、机构设置。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我局计划规划类无可主动公开的信息。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局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十分重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向社会公布了受理地址、受理电话、受理电子邮箱地址,还在上海粮食网上专门开设了在线受理栏目。因此,不存在市民、法人及其它组织无法向我局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而自今年5月1日起至今,我局并未接到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以及咨询,故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 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共有三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局200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财政拨款为0,实际支出为38,500元。

  (3)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局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4)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局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粮食市场全面放开,政府对粮食市场调控力度加大,粮油市场供应平稳。与市民发生直接关系的粮食行政管理行为减少,市民对粮食业务工作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供应数量和价格稳定、质量安全方面。因此,出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零申请情况,这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将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利用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八、说明与附表
  (1) 其他说明:无
  (2)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53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53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5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5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0).其它原因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4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9825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数 3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3.850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