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粮粮〔2020〕130 号 发布日期: 2020-10-16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AF2303000-2020-091 信息类别: 收购储备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市郊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粮食企业:

今年秋粮收购即将展开,为落实全国秋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本市秋粮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粮食收购市场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切实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

当前秋粮长势总体良好,有望再获丰收,抓好秋粮收购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有力举措,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本市秋粮收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交织叠加,一方面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给组织开展秋粮收购工作提出新要求;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对地方储备粮的指导意见,要平衡好地方储备轮换;此外,本市秋粮收购期间恰逢第三届进博会召开,确保本市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平稳有序也尤为必要。

各区粮食物资储备局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毫不放松抓紧抓好,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同时要加强监测分析和形势研判,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工作协调工作机制,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及早协调落实收购资金、仓容、人力和运力等保障措施,仓容矛盾较大的区要做好相应的预案准备,切实把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做实做细。

当前,本市周边江苏、安徽两省新粳稻价格普遍高于今年的粳稻最低收购价,后期如果市场价格下行,出现启动本市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条件,我局也将及时会同市有关部门,报经市政府同意后适时启动预案。

二、完善落实好价补分离工作,探索推进粳稻市场化收购

各区粮食物资储备局要积极协调区有关部门,继续推进落实地产粳稻价补分离工作,采取有效工作举措,完善落实将粮食收购环节补贴转为生产环节补贴,减少收购环节补贴对粳稻收购市场价格的干扰,并保证农民种粮合理收益。同时继续探索推进地产粳稻市场化收购工作,为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条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好秋粮收购工作,要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引导农民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品种,探索推进地产粳稻“五优联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做好疫情防控,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为农服务质量

各区粮食物资储备局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应对预案,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指导收粮企业和售粮主体做好必要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工作两不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发扬粮食系统优良传统,完善各项为农服务措施,努力提升收购工作水平,尽量采取预约收购等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维护好现场工作秩序,减少不必要的排队时间;收购高峰时期,根据需要做到早开门、晚收秤,让农民卖“舒心粮”。要切实强化产后服务,统筹作业时间,合理用好烘干设施,积极为农民提供清理、干燥等社会化服务。请各区粮食物资储备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积极帮助区购销公司协调解决好必要的收购资金、费用等,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

四、强化收购监管,严格执行质价标准

各区粮食物资储备局要加强对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流通良好秩序。收购过程中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稻谷质价标准,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台、仪器设备“持证上岗”,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要压实企业收购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收购进度统计

各区粮食物资储备局要正确把握好舆论导向,多渠道广泛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售粮农民来电(信)反映的问题或诉求,要及时回应并妥善解决,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好社会稳定。从今年10月19日起,通过“http://lsj.sh.gov.cn”粮食收购信息系统及时报送秋粮收购数量、价格等情况,做到不迟报、不漏报,确保本市秋粮收购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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