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沪粮人〔2024〕71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载体类型: | 电子 |
索 取 号 : | AF2900000-2024-212 | 信息类别: | 其它工作 | 公开类型: | 关 键 字 : |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兴粮”“科技兴粮”,在本市粮食行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新时代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推进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4〕6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上海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市级行业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正式比赛项目包括仓储管理员(粮油保管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项目等级为中级工(四级),均为单人赛项。安全员将作为展示型项目开展竞赛活动。
二、组织机构
竞赛由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本次竞赛设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及承办、协办单位组成,全面指导、统筹本届竞赛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人事处,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本届竞赛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名单详见附件)。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若干竞赛工作组,负责各项目赛事的具体组织实施。
竞赛组委会委托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竞赛具体承办单位。上海市贸易学校、上海光明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次竞赛的技术指导和活动场所支持。
三、参赛条件及范围
基本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须在本市粮食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符合相应竞赛项目参赛要求中的工作年限,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参赛。
本次竞赛面向本市9个产粮区和2家市级粮食企业,并邀请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与本次竞赛。各区粮食物资储备部门各赛事(项目)组织执行机构负责本区参赛选手资格审核工作。
四、竞赛形式
(一)正式比赛项目
仓储管理员(粮油保管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项目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的初决赛制形式。分别执行《仓储管理员(粮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标准。初赛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由本市相关评价机构予以配发。决赛由竞赛组委会按照职业技能标准范围内的技能要求和本行业(产业)特点委托行业专家命题。竞赛排名成绩按初赛排名成绩不低于40%、决赛成绩不高于60%的比例计算确定。
(二)展示型项目
安全员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粮食仓储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由竞赛组委会按照本行业(产业)特点委托行业专家命题,适当增加粮食行业新知识、新技能、新设备相关考试内容。
五、竞赛奖励
(一)按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组织且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的竞赛项目,第一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上述第一名获奖选手的指导教练也可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二)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各竞赛项目按产粮区组和市级粮食企业组,分别设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和优胜奖若干名(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个人排名在1/2以上的选手人数)。设区组团体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和企业组团体一等奖1名,另外设置团体优胜奖若干名。
市级赛组委会向获奖选手和团体颁发奖状,向其他参赛选手和团体颁发参赛证书。
(三)对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予以表扬。
附件:2024年上海市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4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