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

文件编号: 沪粮人〔2024〕67 号 发布日期: 2024-08-06 发布机构: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载体类型: 电子
索 取 号 : AF2900000-2024-209 信息类别: 其它工作 公开类型: 关 键 字 :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24〕2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长期奋战在绿色储藏、质量安全、高效物流、营养健康、粮油加工、粮机装备、物资和能源储备、信息化等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热爱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坚守诚信底线,身体健康(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渠道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可以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属粮油企业由所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汇总后向我局申报。每家单位只能从单个归口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同一候选人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同一人才项目、同一专业领域限推荐1名候选人(“专业领域”详见申报表填表说明)。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入选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我局受理申报后将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经初评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名额和程序要求,择优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

  四、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推荐单位于2024年8月9日(周五)前将推荐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表(一式3份)及证明材料(一式1份)邮寄至市粮食物资储备局组织人事处,一并报送上述申报材料Word版和证明材料PDF版。

  其中,推荐函应包括本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荐人选科研诚信及在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主要业绩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情况等。证明材料应与申报表内容一一对应,添加目录后用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徐丽娜

  联系电话:18930598590,62876948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1455号2516室

  邮    编:200041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粮办人〔2024〕217号)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人〔2024〕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高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按照《“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和人才发展规划》(国粮发〔2022〕60号)关于实施“十百千”人才计划的安排,大力推进高水平人才选育工程,根据《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高水平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国粮办人规〔2021〕270号),现就第二批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青年拔尖人才(以下简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长期奋战在绿色储藏、质量安全、高效物流、营养健康、粮油加工、粮机装备、物资和能源储备、信息化等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热爱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坚守诚信底线,身体健康。

  (一)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领域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或工程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2.拥有重大原始理论创新或发明创造,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提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3.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宏观政策、经济理论研究方面有显著成果,被党中央、国务院采纳;

  4.主持研发的原创性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得到广泛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省部级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一等奖。

  (二)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领域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工程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取得一定的原始理论创新或发明创造,有助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3.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发的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采纳;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

  二、申报渠道

  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高校,各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局可以作为归口推荐单位,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推荐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向归口推荐单位申报。每家单位只能从单个归口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同一候选人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

  归口推荐单位受理申报后,应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组织同行专家初评,并在本地区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荐名额和程序要求,择优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

  三、推荐名额

  每个归口推荐单位可以推荐不超过2名领军人才候选人和不超过3名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同一人才项目、同一专业领域限推荐1名候选人。

  全国粮食行业领军人才、全国粮食行业青年拔尖人才入选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归口推荐单位要紧紧围绕《“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和人才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科研攻关领域和方向,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积极参与。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推荐程序,认真组织专家评议、内部公示,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二)要着力优化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高水平人才的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依据。探索通过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在科技攻关中发现优秀人才。坚决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学历、唯帽子等倾向。

  (三)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招呼”、“走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归口推荐单位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传真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人事司)。

  (二)本次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评选组织工作由中国粮油学会承担。请各归口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推荐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申报表(附件3、4,一式3份)及证明材料(一式1份)邮寄至中国粮油学会,同时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汇总表、申报表的Word版和证明材料的PDF版。

  其中,推荐函应包括本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的基本情况、专家评议结果、公示情况、推荐人选科研诚信和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情况等。申报表排版简洁美观,用A4纸单面打印(复印),其中1份使用长尾夹夹紧,无须装订。证明材料应与申报表内容一一对应,添加目录后,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六、联系方式

  (一)机关党委(人事司)

  联系人:陈志宁 程鹏

  联系电话:010-68979363 010-68979365

  传真:010-68979953

  (二)中国粮油学会

  联系人:杨晓静

  联系电话:010-68357520

  电子邮箱:jiangliban@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3-6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

      2.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军人才申报表(样表)

      4.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样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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