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沪粮物〔2024〕11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19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载体类型: | 电子 |
索 取 号 : | AF2900000-2024-200 | 信息类别: | 其它工作 | 公开类型: | 关 键 字 :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尔松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应急物资分级储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健全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发改粮〔2020〕13号)有关要求,目前本市已建立医疗救治装备类,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类,个人防护类,疫苗、药品类,现场消毒装备及消毒用品类等物资储备。按社会层面和医疗卫生领域防控保障需求,形成常规防护物资和专业医用物资两张储备清单,通过政府采购,或委托生产和流通企业承担等方式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2月14日
联系人姓名:赵 悠 联系电话:62878914
联系地址:南苏州路1455号 邮政编码:200041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