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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长宁区商务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党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4-08-0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8月5日下午,长宁区商务委(区粮食物资储备局)党组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学习。

  会上,区商务委副主任(粮食物资储备局局长)顾曹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总则、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与中心城区相关章节内容逐条进行解读学习。同时,还学习了《上海市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4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对考核评分指标和考核指标评分办法进行重点解读。区商务委党组书记、主任骆乐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宣贯和2024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她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优化粮食社会责任储备,强化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努力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宣贯,对标对表、补短板梳亮点,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努力把长宁粮食安全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更有特色,切实守牢长宁居民的“米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