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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紧扣三个点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贯

发布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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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前谋划安排,紧扣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第一时间点、正式实施关键节点、修订内容重点,开展《条例》宣传贯彻,不断增强粮食物资储备行业工作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一、抢抓发布第一时间点,全方位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加强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沟通,密切关注《条例》发布,在4月7日发布当天,第一时间在微信工作群全面转发;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相继转载《条例》全文、解读材料、国务院专场政策例行吹风会实录、媒体报道、评论文章等;先试先行制作新旧条例条款对比材料,下发全市粮食物资储备系统及各相关粮食企业学习。通过广渠道、多平台、全方位式宣传,迅速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营造学习《条例》浓厚氛围。

   二、瞄准正式实施关键节点,开展宣贯解读

   在全市形成学习《条例》浓厚氛围、已有一定学习基础的条件下,瞄准《条例》4月15日正式实施这一关键节点,于4月14日开展宣贯解读专题会,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处室、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同志、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学习,并邀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席。专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的重要论述,逐字逐句对照新旧条例条款对比材料,细致解读《条例》新变化和重点内容,引导全系统熟练掌握最新要求,依法提高履职能力。

   三、牢牢扣住内容重点,有序推进新旧衔接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逐条对照《条例》,牢牢扣住党政同责、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完善政策性粮食管理、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追究等重点内容 ,开展现有规范性文件清理;贯彻《条例》精神,积极研究探讨加强粮食收购和管理服务、完善责任制考核、加大执法稽查等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本市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立法进程,目前已处于公开征询公众意见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上海实际,继续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学透实质。分层分级、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培训,邀请专家作专题解读,并结合粮食收购、粮食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做好宣传,引导管理部门、粮食经营者、生产者和消费者、社会各界学习了解《条例》精神实质,依法开展活动。二是推好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系统处理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全面梳理需要制定实施性规范的事项,加快出台本市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修改完善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制度,提高粮食流通治理效能。三是加强联动。向上积极争取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指导,向下加强与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条例》实施后的新要求,及时协调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