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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1

  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条件

  此次选聘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1名,聘用期限为3年,受聘条件主要包括: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养良好,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四)未在本市两个及以上市级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五)法学学者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

  (六)具有丰富的法制工作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七)有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案件处理或者相关实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领域重大问题,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参与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行政决策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3.参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协助评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

  4.为粮食和物资储备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5.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根据需要,接受委托参加诉讼;

  6.参与我局行政合同、民事合同的协商、审核,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7.参与我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法律分析与评估,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提供法律专业支持,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

  8.协助我局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培训、法治课题调研等;

  9.我局交办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起至11月24日止。

  报名方式:采用个人报名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填写《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在报名期限内(以寄出邮戳为准,费用寄付)寄送至:本市南苏州路1455号2幢5楼法规处收,邮编:200241,咨询电话:62879015。

 

  附件: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1月11日